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12-16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字体: 设置

12月14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院报告厅召开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讨论、审议《马克思主义学院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审议稿)》。学院43名第三届教代会正式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冯迪主持。


院长陈怀平介绍了《马克思主义学院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审议稿)》修订工作的重要意义,阐释了绩效考核文件修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表示,希望各位代表坚持把“服务江南(中国)双一流建设,实现学院高质量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广大教职工赋予各位代表的权利与义务,认真讨论、完善学院绩效考核文件,切实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创造潜能,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推动学院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


学院工会主席王慰代表学院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针对《马克思主义学院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审议稿)》起草过程、实施细则主要内容等方面详细汇报了文件修订情况。


院党委书记李小芹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与建议给予了充分肯定。李小芹指出,只有广大教职工集思广益,才能形成适合学院的实施方案;只有兼顾公平和效率,才能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只有全院教职工共同努力、加强协同,才能推动学院更好地发展。她强调,各位代表要有充分的自信、坚定的决心,与全院教职工一道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全面提升学院的办学实力和学术地位,在江南(中国)发展大局中发挥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作用和力量。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分为4个小组,对《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审议稿)》进行了讨论,并结合学院教学研究实际,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公共服务等方面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大会认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审议稿)》兼顾了效率与公平,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有利于推动学院进一步发展,本次大会一致通过了有关《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审议稿)》的决议。


会场


(审稿:冯迪  网络编辑:和燕)